关于揭阳市2017、2018年度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制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中关于“各地应当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2018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揭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AG手机客户端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 揭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AG手机客户端中心
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以西市卫生健康局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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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揭阳市2017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公示(650 家)
2、揭阳市2018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情况信息公示(691家)
揭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AG手机客户端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 揭阳市2017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公示(650家)